工業固體廢物產生單位(以下簡稱“產廢單位”)注意啦!!!《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工業固體廢物(試行)》(以下簡稱《固廢技術規范》)于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排污許可管理條例》,依法實施工業固體廢物排污許可制度,近日,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開展工業固體廢物排污許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就推動開展工業固體廢物納入排污許可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新施行的《固廢技術規范》有哪些注意事項呢?小編為大家梳理了這些內容,一起來看。
實施范圍
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以下簡稱《名錄》)應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的產廢單位。對《名錄》未作規定但確需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產廢單位,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可根據《名錄》第八條規定,提出其排污許可管理類別建議,報生態環境部確定后開展試點。
適用標準
產廢單位排污許可證中工業固廢相關事項申請與核發適用《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工業固體廢物(試行)》(HJ 1200-2021)(以下簡稱固廢技術規范)要求。《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石化工業》(HJ 853-2017) 等45項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中工業固廢相關要求與固廢技術規范不一致的不再執行。
實施方式
2022年1月1日之后首次申請排污許可證的產廢單位,應按照相關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和固廢技術規范申領排污許可證,核發的排污許可證中一并載明工業固廢環境管理要求。
對于2022年1月1日前已經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的產廢單位,在排污許可證有效期內無需單獨申請變更或重新申請排污許可證,待排污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或由于其他原因需要重新申請、變更時,依法申請延續或重新申請、變更,并按照固廢技術規范在排污許可證中增加工業固廢環境管理要求。
排污許可證內容
產廢單位申請、延續、變更、重新申請排污許可證時,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中提交工業固廢排污許可申請材料。排污許可證中應載明工業固廢的基本信息,自行貯存/利用/處置設施信息,臺賬記錄和執行報告信息,以及工業固廢污染防控技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