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漳州市平和縣人民政府發布平和縣大隙山礦區建筑用花崗巖礦自然資源資產組合包拍賣出讓公告。本次拍賣的組合包括采礦權、采礦及工業用地使用權、剝離蓋層剩余砂土資源。拍賣時間為2025年11月25日。
建筑用花崗巖礦評估可采儲量905.18萬方,開采規模95萬方/年,出讓年限10年。
配套的采礦、工業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面積超21公頃。
剝離蓋層剩余砂土資源總方量185.34萬方。
拍賣起始價共計人民幣13226.86萬元(其中采礦權部分4291.06萬元,采礦用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部分4439萬元,工業用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部分790萬元,剝離蓋層剩余砂土資源部分3706.8萬元)。

自然資源資產組合包簡要情況
(一)平和縣大隙山礦區建筑用花崗巖礦采礦權
1.地理位置:福建平和工業園區
2.開采礦種:建筑用花崗巖礦(機制砂用);
3.礦區面積:0.1849平方公里
4.資源儲量:評估可采儲量905.18萬立方米;
5.開采標高:+252米至+70米
6.開采規模:95萬m³/年;
7.出讓年限:10年(自采礦許可證頒發之日起算)
8.開采過程中若發現存在飾面石材,飾面石材部分應由競得人按照實際銷售額×3.5%-采礦權出讓收益補交差價。
9.采礦權出讓前期費用:采礦權出讓前期費用合計人民幣5.8萬元,由買受人承擔。
(二)配套的采礦、工業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1.采礦用地
(1)地塊名稱:黃井大隙山01地塊
(2)出讓面積:18.4947公頃(約277.42畝)
(3)范圍詳見平自然規條〔2025〕09號
(4)規劃用地性質:采礦用地(1002)
(5)權屬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批準平和縣2024年第八批次城市建設用地農用地轉用和征收的批復》(閩政地〔2024〕618號)
2.工業用地
(1)地塊名稱:黃井大隙山02地塊
(2)出讓面積:3.2912公頃(約49.37畝)
(3)范圍詳見平自然規條〔2025〕10號
(4)規劃用地性質:二類工業用地(100102)
(5)規劃容積率:0.9≤容積率≤3.0
(6)規劃建筑密度:建筑密度≥30%
(7)規劃建筑系數:建筑系數≥40%
(8)計容建筑面積:29621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98736平方米
(9)建筑限高:建筑高度<50米(經產業主管部門認定的屬于特殊工藝流程需要的工業建筑可不受此限)
(10)投資強度不低于80萬元/畝
(11)權屬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批準平和縣2019年第七批次城市建設用地農用地轉用和征收的批復》(閩政地〔2019〕450號)
3.土地出讓年限:10年
4.其他規劃指標分別按平自然規條〔2025〕09、10號通知書要求執行。
(三)剝離蓋層剩余砂土資源
1.主要成份及含量:

2.總方量:185.34萬m³
拍賣時間:2025年11月25日下午15時。
拍賣起始價、增價幅度、競買保證金及溢價計算辦法
(一)拍賣起始價:人民幣13226.86萬元(其中采礦權部分4291.06萬元,采礦用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部分4439萬元,工業用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部分790萬元,剝離蓋層剩余砂土資源部分3706.8萬元)。
(二)增價幅度
每次報價增價幅度為人民幣50萬元或50萬元的整倍數。
(三)競買保證金
本次自然資源資產組合包競買保證金為人民幣2646萬元。競買人應按時足額匯入至以下賬戶(保證金均不計利息):
未競得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在拍賣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不計利息。確定競得人后,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抵作定金,并在簽訂相關出讓合同后自動轉為自然資源資產組合包出讓金。
(四)溢價計算辦法
本次自然資源資產組合包出讓溢價部分的分成比例按照采礦權、采礦用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工業用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剝離蓋層剩余砂土資源的出讓起始價占比進行取整計算,即:3.3∶3.3∶0.6∶2.8。
(五)出讓合同簽訂和出讓收益繳納:成交結果公示無異議后,競得人應當根據成交確認書約定與出讓人分別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剝離蓋層剩余砂土資源出讓合同》。競得人應于《采礦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出讓人指定賬戶繳納全部采礦權出讓收益,其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剝離蓋層剩余砂土資源的成交出讓價款與采礦權出讓收益同步繳清。黃井大隙山01地塊耕地占用稅2774205元、黃井大隙山02地塊耕地占用稅873405元由受讓人繳交。
開發建設要求
(一)競得人應自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采礦權登記,取得采礦許可證。競得人應在取得采礦許可證之日起6個月內進行生產或建設。礦山建設要嚴格按照省級綠色礦山建設要求運行,正式投產后1-2年內應通過省級綠色礦山評估核查,納入省級綠色礦山名錄。
(二)地塊交地時間為競得人繳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含滯納金)之后6個月內。交地條件為“凈地”(具體按閩國土資綜〔2014〕169號文規定執行)。競得人應在交地之日起12個月內開工建設,在開工之日起24個月內竣工(其中,工業用地的開工建設與礦產資源開發同步,采礦用地無需開發建設)。
聯系方式
聯系人:張先生 咨詢電話:15260181842(采礦權部分)
劉先生 咨詢電話:13960138335(國有建設用地部分)
:2242538890 2233515786 280327213 技術:
:497398702
MSN:

豫公網安備 41010502002251號
掃破碎機網微信公眾號-閱讀行業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