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調整13個礦種基準價,建筑用石料基準價為1.2元/噸!
2024-02-22來源:環球破碎機網
2月20日,記者從寧夏自然資源廳獲悉,日前,該廳發布關于《寧夏回族自治區礦業權出讓收益市場基準價》的公告,與2019年相比,調整了煤炭、鐵礦、鎂礦、硅石、石膏、巖鹽、地熱、水泥用灰巖、化工用灰巖、磚瓦用粘土、建筑用砂、建筑用石料、礦泉水13個礦種基準價,新增陶瓷土1個礦種基準價,為寧夏礦業權出讓及礦產資源評估更加符合市場變化提供了“價值標尺”,對于有效推進國家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維護國家礦產資源所有者權益、優化營商環境有著積極意義。
據悉,此次公布的礦業權出讓收益市場基準價中,煤按照其品質和用途分為5類,其中稀缺煤種太西煤基準價為22元/噸,寧東地區主要賦存煤種不黏煤和長焰煤基準價為10元/噸;硅石礦按照品質和用途分為4類,玻璃用砂、玻璃用砂巖基準價為3.0元/噸,冶金用砂巖、石英巖基準價為2.8元/噸;建筑用石料則分為石灰巖、白云巖、大理巖等7類,基準價為1.2元/噸;石膏基準價為1.7元/噸;礦泉水基準價為2.9元/立方米;陶瓷土基準價為2.4元/噸。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礦業權市場基準價實行動態調整,原則上每三年調整一次,當礦業市場價格水平發生重大變化時,按國家相關規定及時組織對基準價進行更新。此次調整立足我區礦業權設置和出讓實踐,充分參考近年來礦業權市場交易、出讓成交結果,確保基準價標準與地區資源稟賦、經濟發展水平等相適應。
在此基礎上,寧夏自然資源廳參考比較全國各地基準價,兼顧產業政策、生態環境保護等因素,適當限制鐵礦、灰巖礦開發,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綜合開采難易程度和企業負擔能力等因素,研究提出了自治區境內14個礦種礦業權出讓收益市場基準價方案。對評估機構提交的基準價方案,組織國內權威機構專家評審,并征求自治區相關部門、部分
礦山企業、各市縣(區)自然資源部門及社會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公開聽證,反復討論并修改完善,開展風險評估,最終形成了送審稿,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公布。
責任編輯:王子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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