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岳陽市臨湘桃林河(11條干支流)河道采砂項目砂石資源開采權開始掛牌。2024年1月11日結束掛牌,2024年1月12日開啟限時競價。本次拍賣標的為該采砂項目10年砂石資源開采權,砂石總量為1960萬噸,起拍價超7.2億元(72256.14萬元)。

(一)、拍賣標的:臨湘市桃林河(11條干支流)河道采砂項目10年砂石資源開采權,起拍價為人民幣72,256.14萬元。 自由競價開始時間:2024-01-12 10:00:00 限時競價開始時間:2024-01-12 11:00:00 項目信息 如實際數量如上述描述的不一致的,資產所有單位和拍賣公司不補差,一切損失及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二、標的展示:自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9日(工作日9:00-17:00)在標的物現場公開展示,競買人請自行前往標的所在地踏勘(拍賣人不組織現場踏勘)。 三、報名流程:競買人在本須知規定的時間內,在岳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國有產權交易競價系統進行網上注冊和實名認證(機構注冊需持營業執照或單位注冊登記證書以及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到岳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CA數字證書,為了您能順利參加競價,請您提前三天辦理好注冊登記手續),并按競價系統的報名程序進行網上報名以及按系統的提示交付競價保證金。 四、競買保證金:競買人應在2024年1月11日下午17時前向系統自動生成賬號交納競買保證金人民幣500萬元整。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所交的500萬元的競買保證金在扣除10萬元的拍賣傭金、52萬元的技術編制費后,剩余438萬由拍賣公司代買受人轉支付到臨湘市水利局指定的賬戶,用于沖抵買受人的部分成交價款。未成交者的競買保證金,在拍賣日后5個工作日內由岳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原賬號無息退還。 五、標的瑕疵及免責聲明 (一)委托標的按照實物現狀(含瑕疵)進行拍賣和交付; (二)標的數量僅供競買人參考,委托人和拍賣人不承擔任何噸位瑕疵責任,如有出入一切以現狀為準。 (三)標的品質以標的物現場展示的狀況為準。 (四)競買人在競價前,應親自勘查和認真核實標的并了解相關瑕疵,如未勘查標的和未了解瑕疵情況,報名參加競拍,則視為認可標的現狀、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委托人和拍賣人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五)競買人一旦參與網上出價則視為已對標的瑕疵知悉和接受,以及對發布的標的信息沒有疑問和異議,并自行承擔競買風險,拍賣人不接受買受人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標。 (六)依照《拍賣法》的相關規定,拍賣人已履行瑕疵告知義務,因此,拍賣人和委托人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六、拍賣傭金、交易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支付1.拍賣傭金:本標的拍賣傭金為人民幣10萬元由拍賣公司收取,全部由買受人承擔,由拍賣公司在買受人的保證金里直接扣除。2.交易服務費:岳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務費由岳陽市公共交易中心根據相關文件規定收取,全部由買受人承擔,由買受人在成交后五個日歷日內另行單獨支付。3.其他相關費用:《臨湘市桃林河(11條干支流)河道砂石儲量地質勘查報告》編制費用22萬元、《臨湘市桃林河(11條干支流)河道采砂規劃報告(2023—2035年)》編制費用12萬元、《臨湘市桃林河(11條干支流)河道采砂實施方案(2023—2035年)》編制費用10萬元、《臨湘市桃林河(11條干支流)河道采砂項目砂石資源價值評估報告》評估費用8萬元,共計52萬元,由相關編制單位收取,全部由買受人承擔,由拍賣公司在買受人的保證金里扣除后轉支付給相關單位。說明:上述費用的相關票據由收取款項的相關單位提供。 七、網上競價 采取有保留價的增價拍賣方式進行,競買人應當提前進入“競價系統”,搜索本次網拍活動相應標的的競價頁面,查看競拍標的信息,待拍賣會開始后競買人方可對標的進行出價,且出價必須大于或等于當前價(當前價為起拍價時,競買人的出價可以等于當前價)。本次網絡拍賣會時間定于2024年1月12日上午10時開始,拍賣時間分為兩個時段:自由競價時間(60分鐘)與限時競價時間(5分鐘)。在網絡拍賣過程中,競買人可以先在自由競價時間段內進行報價,當倒計時進入限時競價時間后,競買人在此時間段內出價,倒計時會按限時競價時間重新倒計時。倒計時結束,無人繼續出價,由系統判定標的成交或流拍。 八、辦理成交確認手續拍賣成交,買受人或代表其參與競買的代理人必須在2024年1月15日17時前親自到湖南鑫城興盛拍賣有限公司(聯系電話:8736066)辦理成交確認手續。辦理成交確認手續須攜帶以下相關資料:1.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1份(加蓋公章);2.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加蓋公章);3.委托他人代辦的,還應提供以下文件:(1)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2)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和正反面復印件1份(加蓋公章);4.競買人出具的《承諾書》 5.信用記錄證明 6.競買保證金證明 特別說明:1網絡買受人的法人組織證照信息須與競價系統注冊及實名認證的信息一致,否則不能辦理相關手續。2.如買受人不符合該標的的競買條件而參與競買的,屬于惡意競價,拍賣公司不予辦理確認手續,其所交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九、拍賣成交款的支付:(一)成交價款分兩期支付 1.首期價款支付:在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買受人將成交拍賣款的30%支付至臨湘市水利局指定的銀行收款賬戶。2.剩余尾款支付:在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買受人將成交拍賣款尾款(尾款=成交價款的70%-438萬元)支付至臨湘市水利局指定的銀行收款賬戶。(二)關于交款的說明:上述款項的交款人名稱必須與買受人的名稱一致,并以買受人本單位銀行對公賬戶轉賬,且在銀行匯款時備注:臨湘市桃林河10年砂石資源開采權價款。不接受現金支付或他人代為付款,否則賬款無法核實導致買受人違約的責任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十、標的物的移交及標的損失風險責任的承擔,買受人交清本須知第六條規定的款項后,在湖南鑫城興盛拍賣有限公司提交相關資料辦理確認手續,領取《拍賣成交確認書》,買受人憑《拍賣成交確認書》要求臨湘市水利局交付拍賣標的物,臨湘市水利局在見到買受人出具的蓋有拍賣公司公章的《拍賣成交確認書》原件后,為買受人辦理拍賣標的交付手續,具體的交付時間、方式、風險責任由買受人與臨湘市水利局另外進行約定。 十一、違約責任 (一)導致拍賣取消或無效的責任 競買人提交虛假資格證明文件或者與其他競買人惡意串通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不符合競買人報名條件而交納保證金進行競價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二)買受人的違約及賠償責任 1、買受人應在約定期限內付清全部款項,包括拍賣成交價款、傭金、服務費及其他費用。買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部款項的,視為違約,所交保證金不予退還。2、買受人違約的,拍賣標的可以重新進行拍賣,重新拍賣競價時,原買受人不得參加競價,重新拍賣的價款低于原價款造成的差價、費用損失及原拍賣中的傭金由原買受人承擔。3、買受人有上述違約行為的,應賠償拍賣人、委托單位因此違約行為所產生的一切損失,這些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應支付的拍賣傭金、公告費、價款差價損失、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務費、各種技術資料的編制費、標的物的保管費、保險費、資金利息、違約金等,導致拍賣人或委托人提請訴訟的,還應當承擔訴訟費用,這些費用包括但不僅限于訴訟費、執行費、評估鑒定費、差旅費、律師費等。本公司鄭重提醒:競買人對自己的出價行為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請各位競買人謹慎出價,成交后按時辦理成交確認手續并結清全部拍賣款項。 轉讓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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