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重大變更范圍印發
2023-12-01來源:環球破碎機網
為進一步加強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源頭管理,進一步規范安全設施重大變更后的設計審查工作,根據《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6號)和《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目錄(試行)》(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5號),日前,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研究制定《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重大變更范圍》。
非煤礦山企業在建設、生產期間發生《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重大變更范圍》規定的重大變更,原則上應當由原設計單位進行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重大變更設計,并報原審批部門審查同意;未經審查同意的,不得開工建設。非煤礦山企業應當對建設、生產期間的重大變更工程組織安全設施竣工驗收。
《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重大變更范圍》明確了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以及
尾礦庫的相關重大變更情況。其中,針對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明確了開采范圍、設計規模和開采順序,采礦方法,開拓系統,通風系統,排水系統,廢石場,地表截、排洪系統以及其他等方面的重大變更情況;針對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明確了開采范圍或設計規模,開拓系統,露天采場,排土場,截、排洪系統以及其他等方面的重大變更情況;針對尾礦庫,明確了總庫容或總壩高,筑壩及排放方式,尾礦物化特性或尾礦量,尾礦壩,防洪排水系統以及其他等方面的重大變更情況。
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印發的《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重大變更范圍》(安監總管一〔2016〕18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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