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發布撤銷聶家沖建筑用砂巖礦、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采礦權項目成交確認書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據了解,該礦資源儲量:建筑石料用灰巖礦987.12萬m³(2684.93萬t)、建筑用砂巖礦1144.24萬m³(2883.49萬t);礦區范圍內的剝離物綜合利用資源量2097.39萬m³,可開發
砂石儲量共計超億噸!該礦權起拍價61200萬元,擬.出讓年限為17.5年(含基建期2年),生產規模360萬噸/年。
2022年10月,安徽省懷寧縣出讓此處建筑用砂巖礦、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采礦權;
2022年11月,懷寧縣垚川礦產資源開發有限公司以6.12億元競得該項目礦權;
2023年10月8日,安徽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發布撤銷安徽省懷寧縣聶家沖建筑用砂巖礦、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采礦權項目成交確認書的公告。
公告表示,由于該項目掛牌出讓公告第十條第五款設置了非競爭性特殊門檻,不符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存在違反競爭性規定設置排他性條件的情形,撤銷該項目成交確認書。

根據礦權出讓文件第十條第五款規定:
——該采礦權是為保障重點工程、重大項目和民生工程的石料供應所設,需依據統一規劃布局就近進行深加工,并投資250畝深加工產業園,投資強度不低于200萬元/畝,實現“采加一體化”,投產一年后畝均稅收15萬元以上,產品優先保障本縣重點工程、重大項目和民生工程,同時銷售價格必須接受縣物價部門監管。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清理廢除妨礙依法平等準入和退出的規定做法。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不得要求企業必須在某地登記注冊,不得為企業跨區域經營或遷移設置障礙。不得設置不合理和歧視性的準入、退出條件以限制商品服務、要素資源自由流動。不得以備案、注冊、年檢、認定、認證、指定、要求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定或者變相設定準入障礙。不得在資質認定、業務許可等方面,對外地企業設定明顯高于本地經營者的資質要求、技術要求、檢驗標準或評審標準。清理規范行政審批、許可、備案等政務服務事項的前置條件和審批標準,不得將政務服務事項轉為中介服務事項,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在政務服務前要求企業自行檢測、檢驗、認證、鑒定、公證以及提供證明等,不得搞變相審批、有償服務。未經公平競爭不得授予經營者特許經營權,不得限定經營、購買、使用特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