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新建礦山須于1年內完成綠色礦山建設
2023-08-18來源:環球破碎機網
日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印發《煙臺市地熱、礦泉水、鹵水礦綠色礦山建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新建礦山應在基建開始前完成方案編制工作,投產后1年內完成綠色礦山建設;改擴建、生產礦山應自本意見實施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方案編制工作,綠色礦山建設期限原則上不超過2年。
2022年9月起,地熱、礦泉水、鹵水礦山不再參與國家級和省級綠色礦山遴選,實行市級綠色礦山創建入庫。按照山東省要求,到2025年,我省大中小型綠色礦山建成率分別達到90%、80%、70%。按照《辦法》,礦山企業開展綠色礦山建設,達到要求的,向礦山所在地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交綠色礦山申報表和自我評估報告等申報材料。
納入名錄的綠色礦山企業,出現礦山閉坑、破產或政策性關停;綠色礦山監督檢查中不合格,經過整改仍未達到綠色礦山建設要求;發生違法違規行為,收到相關部門重大行政處罰不宜繼續列入綠色礦山名錄;礦山企業和第三方評估機構弄虛作假騙取列入綠色礦山名錄;發生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和生態環境問題;被列入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嚴重違法名單等情形,將取消綠色礦山稱號,移出綠色礦山名錄,并向社會公告。
責任編輯:王子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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