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一民企以3.1億元成功競得儲量近億噸砂石礦,除成交價外,還需額外支付2.5億元原固定資產費用。
值得注意的是,該采礦權出讓收益分14年繳清,首期繳納10%。據了解,自今年5月1日《礦業(yè)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新規(guī)實施以來,已有多宗掛牌出讓的砂石礦依據新規(guī)分期繳納礦權出讓收益,首期繳納20%。本次成功出讓的砂石礦繳納10%,無疑會進一步降低競買人壓力。
此外,在砂石礦權競爭激烈、獲礦成本普遍較高的長江流域,競買該采礦權對企業(yè)的成本壓力極低,在市場競爭方面也更有優(yōu)勢。而該采礦權一旦投入市場,將進一步加大長江沿線砂石企業(yè)的市場競爭壓力,長江流域砂石市場將變?
近日,重慶儲量近億噸砂石礦被當地民企重慶耀辰宇礦業(yè)有限公司成功競得。據悉,該礦資源儲量9155萬噸,設計年產能300萬噸,擬出讓年限27年,成交價30577.7萬元(3.1億元)。
另外,競得人還需全額繳納市場評審價值共計24825.62萬元(2.5億元)的原采礦權人固定資產,經計算,該礦資源成本約6元/噸。
值得注意的是,本宗采礦權遵循《礦業(yè)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成交確認后,采礦權出讓收益分14期在連續(xù)14年內繳清,每期繳納時間間隔在12個月內,首期繳納金額比例為總出讓收益的10%。
根據出讓公告,該礦位于涪陵區(qū)珍溪鎮(zhèn)杉樹灣村八社,礦區(qū)面積0.6957平方公里。該宗采礦權為已建礦山增劃資源公開出讓,競得人必須利用已建礦山開采系統,包括場地、設備進行生產。
截止2022年9月21日,原礦區(qū)已出讓剩余資源儲量約101.2萬噸(最終以現場實際交接時,雙方共同認定的儲量或共同委托第三方機構核定的儲量為準)。原礦區(qū)已出讓剩余資源的價值按交付時剩余資源儲量乘以本次拍賣出讓的成交單價計算,已出讓剩余資源價款于采礦權成交確認書簽訂后30個工作日內,由競得人另行支付給原采礦權人。
此外,競得人必須按綠色礦山標準要求進行礦山規(guī)劃、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確保礦山環(huán)境面貌、開發(fā)利用方式、資源節(jié)約集約利用、現代化礦山建設、礦地和諧和企業(yè)文化等各方面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并在礦山投產時同步完成綠色礦山建設。
該礦山原則上自采礦許可證發(fā)證之日起一年內投產,逾期投產的,除政府原因或者不可抗力外,出讓人有權解除出讓合同并重新公開出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