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寧德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東僑大隊獲悉,《關于進一步加強規范建筑垃圾運輸管理的通知》已于10月14日正式發布。其中明確,自10月25日起,東僑開發區內所有新建、改建、擴建、拆除的建設單位(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委托獲得我市城市建筑垃圾運輸許可證的企業進行建筑垃圾運輸,其中獲得我市其它縣(市、區)審批發證的運輸企業須提前報備東僑渣土辦。
加強渣土運輸管理是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內容, 對于維護好市容環境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提高生態環境保護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過去,由于缺乏行業準入門檻,渣土車裝載不達標,沿街漏撒、污染路面的情況屢禁不止。如今,《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排放、運輸、終端處置)許可證》的誕生,無疑有助于全面提高建筑渣土管理水平,切實解決渣土作業污染城市環境、危害交通安全的突出問題,逐步建立起源頭控制有力、運輸監管嚴密、消納處置有序、執法查處到位的渣土運輸工作長效管理機制。記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已有寧德市華騰渣土運輸有限公司、寧德市宏建渣土運輸有限公司這2家企業依法取得了該許可證。
除了委托資質企業運輸外,通知還要求,東僑開發區內各施工單位應做好施工地凈車出場、噴淋防護、地面硬化處理、濕法作業、裸土覆蓋、保潔車輛等措施,做好施工現場內及周邊三百米范圍內環境衛生清掃保潔工作。此外,清運建筑垃圾的車輛應配備4G-GPS定位設備,并納入東僑渣土管控平臺。
如未按相關規定要求,通知明確,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一、未經核準擅自處置建筑垃圾的,根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對施工單位處 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建設單位、運輸建筑垃圾的單位處5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二、運輸建筑垃圾的車輛,未采取密閉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遺撒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的相關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2千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車輛不得上道路行駛。
三、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在運輸建筑垃圾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建筑垃圾的,根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四、施工單位將建筑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經核準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處置的,根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五、未編制建筑垃圾處理方案并報有關部門備案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相關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上報備案信息材料有哪些?通知明確,自該通知印發之日起30日內,東僑開發區內各施工單位應向寧德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東僑大隊提供以下備案信息材料:
01建筑垃圾處理方案;
02與承運單位簽訂的運輸合同;
03與具備資質證件的保潔單位簽訂的保潔合同;
04東僑建筑工地渣土運輸信息報備表和東僑建筑工地渣土運輸車輛信息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