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知識產權局同時授予中鋼馬礦院申請的兩項發明專利權,分別為王運敏、胡永泉、張傳信、郭金峰、趙繼銀、葉振華、張鵬等研發的“一種適于井下二步驟回采的采場底部結構及其生產工藝”(專利號:ZL201010527065.3),以及王運敏、胡永泉、張傳信、趙繼銀、喻六平、劉培正研發的“一種礦山井下雙采場底部結構”(專利號:ZL 201010527071.9),這是我院在地下采礦技術領域取得的又一重要技術成果。
礦塊的底部結構是采礦方法的重要構成要素,采場底部結構對采礦方法的技術經濟效果和回采工作的安全程度都有重大影響。據統計,形成礦山井下采場底部結構的勞動消耗量占每噸礦石總的勞動消耗量的20~40%,因此針對礦山的具體條件,研究、設計出合理的礦山井下采場底部結構,是采礦方法的關鍵內容。
目前,地下充填法開采礦山底部結構,根據出礦設備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底部結構,一個采場通常采用一個底部結構,其出礦進路完全是分開的,只是共用一條出礦穿脈或沿脈。為了防止二步驟回采時的底部結構的安全影響,常在充填體中進行二次開挖出新的出礦進路,或者新掘獨立底部結構。其結構型式通常有二種:一是雙側進路底部結構,二是單側進路底部結構。這兩種底部結構工程量大,對底部礦柱切割比例大,影響底柱的穩定性,也增加支護工程量。而且,二步驟回采采切比高,采場準備時間長,影響采場綜合生產能力。
本發明就是針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上述缺陷,研發了一種適于井下二步驟回采的采場梳式底部結構,可以服務兩個采場,既可服務于一步驟回采礦房采場,又可為二步驟回采礦柱采場服務,減少工程量和支護量,降低了采切比,提高底部結構的穩定性,節省二步驟回采的開采成本和準備時間;同時還研發出一種適于井下二步驟回采的采場底部結構的生產工藝。生產實踐表明,采用本發明研發的技術方案,具有以下效果:(1)減少巷道工程量、避免二次開挖;(2)為增加出礦進路放礦口穩定性,減少支護工程量;(3)加快二期回采礦柱時的礦塊準備,降低采礦成本,增加充填體穩定性;(4)采用本發明,一步驟回采礦房采場后采空區充填采用尾砂膠結充填,充填體抗壓強度在3MPa以上,充填接頂率達到80%以上,二步驟回采礦柱采場后采空區充填,接頂率達到60%以上;(5)利用遙控鏟運機,解決塹溝內殘礦的裝運問題,使得礦房采場、礦柱采場內的礦石回收率達到98%以上。本發明研發的適于井下二步驟回采的生產工藝及地下采場梳式底部結構已經在國內某大型金屬地下礦山開采中應用,成效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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